PPP(公私合營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商業(yè)合作模式
PPP模式,是指政府與私人組織之間,為了合作建設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或是為了提供某種公共物品和服務,以特許權協(xié)議為基礎,彼此之間形成一種伙伴式的合作關系,并通過簽署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合作的順利完成,最終使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
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
是能源集成方案服務商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項目的節(jié)能目標,同時為實現(xiàn)節(jié)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jié)能效益支付節(jié)能服務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jié)能服務機制。
BOO(建設、擁有、經營)Building-Owning-Pperation
能源集成方案服務商負責項目的融資建設,驗收合格后擁有并經營,用能方既節(jié)省了大量財力、物力和人力,又可在瞬息萬變的信息技術發(fā)展中始終處于領先地位,而企業(yè)也可以從項目承建和維護中得到相應的回報。
BOT是指政府部門就某個基礎設施項目與私營機構簽訂特許權協(xié)議,授予簽約方的私營機構來承擔該項目的投資、融資、建設和維護,在規(guī)定的特許期限內,許可其融資建設和經營特定的公用基礎設施,并準許其通過向用戶收取費用或出售產品以清償貨款,回收投資并賺取利潤。
BOT(建設一經營一轉讓)Build-Operate-Transfer
承攬整個節(jié)能工程的設計、采購、建設并對承包節(jié)能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及效果等全面負責,最終向節(jié)能改造單位提交一個符合合同約定、滿足使用功能、具備使用條件的節(jié)能工程承包模式。
TOT(移交-經營-移交)Transfer-Operater-Transfer
TOT是指政府部門或國有企業(yè)將建設好的項目的一定期限的產權或經營權,有償轉讓給投資人,由其進行運營管理;投資人在約定的期限內通過經營收回全部投資并得到合理的回報,雙方合約期滿之后,投資人再將該項目交還政府部門或原企業(yè)的一種融資方式。
BT(建設一移交)Build-Transfer
能源集成方案服務商負責項目的融資與建設,待驗收合格后移交給用能單位,用能單位向能源集成方案服務商分期支付項目總投資及合理回報的商業(y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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